教师简介:
闫雅琴,女,山西人,讲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民商法硕士学位。
研究领域及方向:
民商法、物权法、公司法等
学术成果:
论文
1.2001年12月 《让与担保》发表于《法律科学》第115期
2.2002年4月《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兼谈《婚姻法》第4 6条之适用。发表于《理论与实践》世纪论坛丛书(2)
3.2002年5月《浅谈我国人身伤害抚慰金赔偿制度》发表于《西部法学论丛》
4.2004年10月《诚信原则与民法的现代化》发表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第四期
5.2004年3月《未定履行期限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发表于《长安大学学报》社科版
著作:
1.参编《物权法》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
课题:
1.2003年7月——2005年6月参加长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诚信原则与民法的现化》
2.2003年6月——2005年8月主持长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WTO环境下的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