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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会生活福利委员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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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会生活福利委员在校工会的指导下和分工会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

1、组织分工会的教职工参加校工会举办的各种文艺和体育活动。

2、组织分工会的教职工参加校工会举办的各类协会活动。

3、做好会员会费的收缴工作,做好各种福利物品的发放工作。

4、组织分工会教职工积极参加校工会举办的各种旅游、度假、健康疗养等活动。

5、了解和掌握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协助分会主席做好对职工的慰问的帮困工作。

6、积极完成有关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院工会

201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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