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专业建设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培养 -> 本科专业建设

本科专业建设

政治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概况

政治学院现有3个本科专业,即:行政管理、法学、公共事业管理。覆盖了管理学、法学等学科。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专业培养方案

一、专业介绍

行政管理研究在全球有近百年发展史,我国在改革开放后恢复行政管理学科,1998年将行政管理所属的公共管理列为独立的一级学科,行政管理是管理学学科门类下公共管理类的一个基本专业,长安大学从2000年开始招收4年制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行政管理专业是一个研究如何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以及企事业单位如何开展行政事务管理的本科专业,呈现综合性与独立性、理论性与实用性相统一的特色。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行政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能运用管理学、行政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基础理论,熟悉市政、财政税收、电子政务、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文秘等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承担社会责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从事管理或服务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业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通过对管理学、行政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领域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以及行政管理基本技能与方法的训练进行学生的专业化培养,对毕业生专业素养、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如下:

1.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爱国、诚信、友善、守法。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和分析方法。

2. 掌握管理学、行政学、政治学、经济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系统分析、统计分析、调查分析、政策分析等管理分析工具。

3.具备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现代行政管理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备调研、策划、组织、实施等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较强的中英文表达能力、行政公文写作能力和基础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学制与学位

四年制,管理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核心课程和特色课程

主干学科:公共管理

核心课程:管理学原理、行政学原理、政治学原理、公共财政学、政府经济学、地方政府学、公共政策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比较政治制度、西方公共行政理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管理定量分析等

特色课程: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运输企业管理、文化管理学、文化产业专题、土地资源管理学、环境经济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

六、毕业标准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各教学环节学习,最低修满176.5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可准予毕业。

 

法学类法学专业培养方案

 一、专业介绍

法学专业以“工法结合、以法为主、法学奠基、工学渗透”为办学特色,自2001年开始招收4年制本科生以来,已为国家培养出一批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实务人才。本专业根据法律职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对法学人才的要求,突出法学理论及实践相结合特色,强化学生对法学基础理论、尤其是与学校强势学科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研究能力,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法学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并熟悉我国现行法律和有关交通、环境资源、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基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备较强的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高等院校,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公路交通、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行业部门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律事务及相关工作的高级复合型、应用型卓越法律专业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备运用法学理论、方法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以及运用法律法规管理事务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1.掌握现代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知识结构全面合理,具有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

2.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掌握现代法律职业所必需的管理、人文等学科的基本知识;

3.熟悉法律工作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尤其熟悉有关公路交通、国土资源及城乡建设行业的政策法规;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和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能力;

5.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具备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

6.具有初步的法学科学研究和法律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思维。

四、学制与学位

四年制,法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核心课程和特色课程

主干学科:法学

核心课程:法理学(双语)、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双语)、刑法学(上)、刑法学(下)、民法学(上)、民法学(下)、经济法学、商法、国际法、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课程。

特色课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金融法、公路交通法、建筑与房地产法、法律实务、司法鉴定等课程。

六、毕业标准

完成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的专业学习,最低修满180学分,毕业论文合格,可准予毕业。

 

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方案

一、专业介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属于公共管理类专业,是为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输送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的高级人才的本科专业。本专业立足于“开拓学生视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注重培养学生掌握扎实的公共事业管理的理论基础,同时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本专业侧重于培养学生掌握公共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与方法,跟踪本学科的前沿理论及其动态发展,灵活运用公共政策分析、人力资源测评、培训与开发、薪酬管理、绩效考评等理论知识,解决公共事业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问题。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比较坚实的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实的公共事业管理理论基础、特别是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知识与技能,能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各类企业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业人才。依据专业特点及用人单位需求,以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为主要培养方向,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实务技能的培养与训练,重视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当掌握公共事业管理的一般规律,接受公共政策分析、管理定量分析、信息技术应用、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训练,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法规,了解其理论前沿以及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对公共事业管理的要求,具有运用科学的分析手段进行公共政策分析和从事公共部门、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其知识、能力与素质应达到如下要求:

1.熟悉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制度;

2. 掌握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扎实的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了解公共管理部门的发展历史和趋势;

4.具有进行质量管理、数据收集和处理、统计分析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较强的社会调查和写作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有基本的管理沟通、协同合作和组织实施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学制与学位

四年制,管理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核心课程和特色课程

主干学科:公共管理

核心课程:公共事业管理、公共政策分析、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学原理、管理经济学、政府经济学、公共关系、公共财务、管理定量分析、政治学原理、西方经济学、秘书学原理与实务。

特色课程:人力资源测评、人员绩效考评、薪酬管理、培训与开发管理、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

六、毕业标准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的学习,最低修满177.5学分,毕业论文(设计)合格,可准予毕业。


版权所有:bet365中文官网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306 62805109 传真:029-82334306